据中新经纬报道,近期,“把福寿螺当田螺卖”引发社会关注。

据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消息,就灯泡厂孙姐螺蛳粉疑用福寿螺事件,执法人员从网上进入报道中所提及的“孙姐螺的店”小红书店铺搜索查询,发现网友爆料所称的“灯泡厂孙姐螺蛳粉”实际产品名称为“孙姐螺柳州螺蛳粉”。

经核查,该产品共有4款规格,均为广西螺蛳哥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执法人员对上述4种不同规格的螺蛳肉进行现场抽样。经送渔业水产专家辨认,鉴定结果为:2个样品为田螺肉、2个样品为石螺肉。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市州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并在全省开展水产品(螺类)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原料把关不严、虚假标识、掺杂掺假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生鲜的水产、肉类,常有寄生虫、致病菌等危害因子,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时,务必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避免生吃、半生吃或腌制后直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