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深圳市前海欣雅恒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省一号酒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乐食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吴京与上述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及其经销商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并回收、删撤、销毁全部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产品、包装和宣传广告等;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吴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25万元。

目前,涉案账号仍未撤下吴京肖像照。